恆春一起沙灘車死亡意外近日宣判。古姓男子兩年多前與友人到恆春遊玩,獨自租駕沙灘車時在沙丘翻覆,被車身壓住造成顱內出血,送醫後不治。業者陳姓男子因未做好安全防護,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十個月,緩刑五年。
事發當天,古男與多名友人相約恆春旅遊,眾人向陳姓業者租用沙灘車。古男獨自駕駛一輛沙灘車,行經一處沙丘時突然翻覆,整輛車壓在他身上,頭部受到重創。
友人趕緊將他送醫,醫師診斷為顱內出血。雖然全力搶救,他最終仍因傷重宣告死亡,一場出遊就此變成憾事。
檢方偵辦後認定,沙灘車重心比一般車輛高,在沙地行駛本就有較高翻覆風險。業者出租時應要求駕駛配戴安全帽、設置乘員保護措施,並說明緊急救援事項。
陳姓業者沒有落實這些安全義務,也未向遊客清楚告知風險與應變方式。檢方認為他的疏失與死亡結果有因果關係,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。
案件在屏東地院審理期間,陳姓業者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,同意賠償新台幣三百七十萬元,並在法庭上表達悔悟之意。
法官審酌雙方已和解、業者確有悔意,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,給予緩刑五年。緩刑期間若不再犯,就不需實際入監,全案仍可上訴。
恆春一帶的沙灘車體驗行程長年受遊客歡迎,業者多半主打刺激好玩。但沙灘車車身高、重心高,在鬆軟沙地與起伏沙丘上行駛,翻覆機率本就偏高。
過去也曾發生遊客自駕沙灘車受傷的案例,常見風險包括未戴安全帽、對地形不熟,以及獨自駕駛時出事無人即時協助。
這起判決對體驗型遊樂業者是一記警鐘:把車交給客人只是服務的一半,事前安全說明、防護裝備與緊急應變計畫,同樣是不能省略的義務。
消費者參加這類活動前,也應主動確認業者是否提供安全帽等裝備,聽完安全講解再上車;對駕駛技術沒把握的人,選擇有人帶領的行程更保險。
目前判決尚未確定,雙方都還有上訴權利。這起意外的代價再次提醒所有人:刺激好玩的背後,安全永遠是第一順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