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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佳青稱家人隨行基本人權 民眾黨團提4疑點要請辭

徐佳青稱家人隨行基本人權 民眾黨團提4疑點要請辭 cover

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質疑,讓兒子以「攝影官」名義隨行出訪,丈夫也被指使用外館公務車。徐佳青6日回應,家人自費飛往各地探望她,是民主社會允許的基本人權。

民眾黨團晚間再提出4項疑點,要求釐清家屬身分、公務資訊接觸、車輛使用及出訪行程安排,並要求徐佳青請辭負責。

黨團首先質疑,徐佳青讓當時未成年、無公職身分的兒子,以僑委會活動「攝影官」名義隨行,是否涉及僭行公務員職權。其次,非公務人員若能參與具有外交、公務性質的行程或接觸相關資訊,必須說明參與依據與核准程序,並調查是否涉及國家安全及機密管理問題。

第三項疑點是外館公務車的使用。黨團質疑,徐佳青的丈夫並非公務員,為何能使用外館公務車進行私人行程,「誰核准?依據何在?」黨團強調,油費、車輛耗損及養護都涉及公家資源,若挪為私用是否涉及不法,應進一步調查。

第四,黨團援引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規範,質疑徐佳青2024年至2026年間6度赴美,並有延長行程、就地休假的情形,應交代公務安排的必要性。

黨團也以今年6月的巴西行程為例,指徐佳青前往僑民相對較少的小鎮停留,兒子同時間也在當地打卡,質疑她是否將探親、旅遊與公務行程混用。

民眾黨團在臉書發文批評,家人探望是私事,國家資源能不能讓家人使用,是人民的事。黨團認為,徐佳青把外界對公器私用的質疑轉化成基本人權問題,模糊了私人探親與公務出差的界線。

黨團另重提徐佳青違反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》遭監察院裁罰一事,要求她請辭負責,並強調民主保障的是人民的權利,不是政府高官的特權。

對於家人濫用外館資源的指控,徐佳青表示,僑委會公務預算的使用都依法辦理,沒有圖利個人或私人的情事。僑委會也聲明,出訪計畫、人員配置及經費核銷都依規定辦理,公務車輛調派僅限公務行程,否認濫用公帑。

外交部已要求相關駐外館處查明,釐清事實及資料。後續調查結果,以及雙方是否會再有進一步攻防,將是這起爭議接下來的觀察重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