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隆一名邱姓男子今年 5 月在住處吸食安非他命後,竟然駕車出門,藥效發作後車輛失控,接連撞上警車、轎車,最後衝上分隔島才停下。這起離譜的毒駕案件,日前經基隆地院宣判,邱男被判處有期徒刑 6 月、得易科罰金,並併科罰金 2 萬元。
判決指出,曾有公共危險前科的邱男,今年 5 月 19 日清晨在住處施用毒品安非他命後,仍開車上路。 警方調查也發現,邱男並非初犯,過去已有公共危險前科紀錄。這次再度吸毒駕車上路,行為的危害性也因此更加受到關注。
邱男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,疑似因藥效發作導致操作失控,直接撞上停在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門口路旁的警車與一輛轎車。闖禍之後,他仍繼續駕車逃逸,隨後撞上分隔島,車輛才停了下來。
警方聞訊趕到現場將人攔下,發現邱男神情渙散,徵得其同意採尿送驗,確認安非他命呈陽性反應,全案依涉犯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。
邱男應訊時坦承犯行,並向法官表示,自己罹患多項疾病,就讀國中、國小的兩名孫子,雙親已經不在,必須靠自己照顧,希望能獲得輕判。
他也向法官保證,未來不再吸毒、不再毒駕,懇請法官給予自新的機會。
法官審理後認為,邱男毒駕行為嚴重危害道路安全,且他已有前科,屬於累犯。不過,考量邱男坦承犯行、家中狀況特殊,案發時未造成人員傷亡,且已完成賠償,仍依法作出判決。
最終,基隆地院依觸犯公共危險罪,判處邱男有期徒刑 6 個月、得易科罰金 18 萬元,併科罰金 2 萬元。
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,吸食毒品後駕車上路,不僅害人害己,還可能面臨刑責,代價遠比想像中沉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