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軍退役將領栗正傑不滿名嘴鍾年晃在政論節目中批評他「去中國像龜兒子、人渣」,提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。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,鍾年晃的言論是針對公共議題進行針砭與價值判斷,判決栗正傑敗訴,全案可上訴。
事件起於去年丹娜絲颱風重創台南。栗正傑在政論節目中諷刺執政黨,稱「天公伯這個長眼了」,並指稱這次颱風選在漢光演習前一天來襲,讓國軍沒辦法救災,話鋒直指罷免案與賴清德。
鍾年晃隨後在另一政論節目中反擊,稱這是「標準紅色力量心態」,批評栗正傑一方面在台灣享盡健保、退休俸、自由民主與言論自由的好處,一方面罵台灣,「去到中國的時候乖得跟龜兒子一樣,什麼都不敢講,真是人渣」。
栗正傑不滿被稱為「龜兒子」,認為鍾年晃是人身攻擊,已逾越言論自由的界線,嚴重貶損他的人格尊嚴與社會評價,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。
鍾年晃在法庭上辯稱,他節目中的完整說法並非單指栗正傑,而是泛指一類人:在台灣享盡各種好處卻罵台灣,到了中國卻什麼都不敢講。他主張發言內容屬於可受公評之事,沒有逾越合理範疇。
法官審理後指出,栗正傑經常接受媒體採訪,針對兩岸軍事情勢與軍事政策發表專業評論,對於社會輿論的監督與檢驗,應比一般民眾有更高的容忍度。
判決書也提到,「龜兒子」、「人渣」等用語雖然尖銳且負面,但考量語境、討論主題與節目性質,鍾年晃當時是就國軍救災、災害應變等公共議題進行評論與針砭,而非單純辱罵。
法官認定,這類針對公共議題的評論,對促進公共領域的論辯仍有一定程度的貢獻,應給予較大的言論空間,因此駁回栗正傑的請求。
這起官司從颱風救災的政論交鋒,一路打到法院,最後以言論自由的框架收場。判決出爐後,雙方是否會繼續上訴,仍有待觀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