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指控濫用公務資源,台北地檢署主動剪報蒐證後,正式簽分「他」字案,將徐佳青列為被告,交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深入偵辦。
指控內容包括:徐佳青讓未成年的兒子以僑委會攝影官身分,多次隨行出訪加拿大、美國、巴西等地的僑界活動。
她的美國籍丈夫也被指使用美國代表處的公務車,接送兒子從華盛頓前往紐約與家人會合。
此外,民眾黨八月間針對「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」告發徐佳青,指其利用職權讓雙重國籍的兒子參加,並進入未開放僑生的東沙島。
告發內容涉及圖利、使公務員登載不實、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。
北檢表示,此次簽分「他」字案,與先前東沙島體驗營被告發部分,併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偵辦。
面對指控,徐佳青六日在立法院答詢時強調,絕無圖利個人情事,僑委會在兩、三個月內已接受兩次檢查。
她表示,兩次檢查結果都清楚,一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。
外交部次長吳志中表示,請大家不要忘記,徐佳青的兒子未成年,她身為母親必須照顧未成年的孩子。外交部也要求駐外館處查明並對外說明。
相關單位也提出不同說法。北美台灣婦女會新加坡溫哥華分會表示,當年徐佳青是單獨參加年會晚餐,家人是到溫哥華探望並應邀出席音樂會。
至於家屬前往溫哥華的機票、住宿等費用,該會指出,應以政府相關單位的正式紀錄與實際支出資料為依據。
「他」字案是檢察機關對有犯罪嫌疑、但尚未確認犯罪事實的案件所做的分案方式,目前案件已進入偵辦階段。
後續檢方將調查出訪人員編制、公務車使用紀錄及相關費用支出等事證。
事件的下一步,是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的偵辦進度。是否傳喚相關人員、調取更多資料,以及徐佳青方面能否提出具體佐證,都將是後續觀察重點。